第二百八十一章 神经病之歌(第二更)_我的老婆是女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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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神经病之歌(第二更)

  “这人真无聊,竟然在这里和哈士奇为了转弯僵持了两个多小时!”

  “废话,难道你不无聊?你他妈看一条狗和人僵持,竟然看了两个多小时!还嗑的一地瓜子皮。”

  还别说,这个世界上像这种无聊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一些来旅游的。

  什么叫旅游,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那就是换个地方睡觉吃饭罢了。

  旅游景点?

  那是什么鬼东西。

  尤其是对于半宅来说更是如此了。

  因此看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卖传单,似乎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以至于有不少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上传到了一些视频网站。

  “爸爸,现在我们真的变成乞讨者了!”

  “什么乞讨者,这叫卖艺!”

  陈安歌翻了翻白眼,和小店商量了一下,借到了他们的音响。

  事实上这种店绝对不会拒绝这种要求,他们会无比的欢迎你在他们店门口搞事。

  当然,只要不是闹事,只要别堵住店门就行。

  门庭若市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人多了,哪怕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人进来,那也是一笔收入了。

  “卖艺啦卖艺啦,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坐下听!”

  陈丝丝又喊了起来,手脚勤快把散落在地上的传单收拾了一下:“打赏送传单啦,打赏送传单了!”

  一干人目瞪口呆,你他娘真是个人才啊!

  陈安歌开始了。

  率先是一首《大漠孤烟》,这是一首经典的二胡曲子,基本上算是家喻户晓的。

  和上一世的《赛马》曲子差不多的地位。

  所谓行家出手,就知高低。

  陈安歌这些年来,二胡从来没有落下,尤其是因为要教导江花的缘故,所以他自己丝毫不敢怠慢。

  不说是独领风骚,但至少在二胡技巧上面,绝对算是顶尖的存在。

  这一曲《大漠孤烟》从开始的由远及近,到高潮部分的气势磅礴,让听者似乎身处黄沙之中,好似看到了长河落日圆的奇观。

  事实上沙漠和大海一样,都令人向往。

  只是生活在大漠附近的人向往大海,而生活在江南水乡又或者靠海吃饭的人却向往大漠罢了。

  大家都在羡慕对方的生活。

  “我去,厉害了!”

  “学过吧!”

  “学过?这应该是专业级别的了!”

  “的确,怎么那么好听呢!”

  “擦,九级证书可以撕了!”

  “让我有种重拾二胡的冲动!”

  “这是这个小女孩儿的爸爸?估计年龄不小了!”

  “听声音年纪好像不大!”

  陈安歌带着头套,大家自然看到陈安歌的脸。

  一曲《大漠孤烟》开始,但接下来,陈安歌的二胡画风就开始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首《狐狸叫》送给大家!

  要论陈安歌最喜欢二胡什么,那就是拟声了。

  陈安歌对此简直乐此不疲,所以特别喜欢那些不正经的曲子。

  当然,如果能有一把不正经的二胡,那更配了。

  《狐狸叫》这首曲子出现之后,原本被《大漠孤烟》所养起来的凝重情感就像是地震了一般,轰然倒塌。

  众人面面相觑。

  “卧槽!”

  “这……”

  “我怎么觉得……那把二胡那么骚呢!”

  “我去,好厉害啊,那声音怎么拉出来的!”

  “这真的是二胡的声音吗?”

  “为什么我的二胡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了个乖乖,求求你别秀了!”

  “牛逼啊!”

  围着的人越来越多了,甚至已经有点挤了。

  陈丝丝见状,目光扫过众人,很有目的性的把自己一直没带的头套放在了地上。

  随即紧紧的盯着某些人。

  那些人本来在听二胡,突然发现陈丝丝一直看着他们。

  嗯?

  你看我干嘛?

  还看?

  陈丝丝的眼神上下晃动,看一下人,再看一下倒过来口朝上放着的头套,再看一下人,如此周而复始。

  额?

  懂了!

  有人拿出钱包,走上前去,很大方掏出五十块钱,随即放在了头套里面。

  陈丝丝甜甜一笑,很有礼貌的冲着好心人说了句谢谢帅哥哥,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儿。

  一首《狐狸叫》总算完了,但是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下来,却更让大家目瞪口呆了。

  一首《神经病之歌》送给大家!

  陈安歌也不管了,他准备来一波音波污染。

  当这首神经病之歌经由二胡演奏,通过音响出现在步行街的时候,整条街上听到曲子的人,都有一种错觉。

  这二胡……

  是人拉的吗?

  不会是成精了,自己拉自己吧!

  这尼玛是人能拉出来的声音。

  “卧槽,这比上一首还要骚!”

  “为什么我觉得二胡在笑?”

  “我还觉得它在调戏我呢!”

  “卧槽,这二胡笑的好欢乐啊!”

  “话说,这都是什么曲子?怎么以前从未听过?”

  “我好想打他啊!”

  虽说如此,但大家给钱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

  不说曲子到底好不好听,就单单这颠覆大家对二胡认知的功力,就足以让人震撼了。

  一开始的《大漠孤烟》,那可是真正的经典二胡曲,而是非常严肃的曲子。

  但是……

  后面的曲子,别说严肃了,简直一首比一首不正经。

  说简单一点,《大漠孤烟》听的是曲子情感,但是接下来这两首……感觉就是在看二胡自己发癫?

  人群之中,边琳琳张着嘴,久久不能闭合。

  尼玛!

  之前她还问陈安歌他们在哪里,那个时候陈安歌也说他们在步行街的珍珠。

  所以她也就带朋友。

  可万万没想到,竟然看到了这么一幕。

  事实上她们之所以过来,那完全是被二胡吸引了,只是挤进来,看到陈丝丝的时候,她倒是愣住了。

  便也猜测那个全身被包裹在土拨鼠衣服里面的应该就是陈安歌了。

  但是……

  这几首曲子,让人实在是难以想象竟然是陈安歌这种人拉奏出来的。

  虽然才认识两天,但陈安歌给她的感觉是一个很稳重的人啊。

  如今这稳重的人开始发癫了?

  还是说……

  那根本就不是人发癫,而是二胡发癫?

  扯淡,二胡怎么能发癫。

  “你怎么了?”边琳琳也没有上前,倒是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神色有些不对劲。

  “厉害啊,这就是我要找的人!”

  “啊?”

  “我觉得我找到这次晚会用的人了!”张蔷薇眼中闪烁着惊喜,就要上前打招呼,却被边琳琳一把拉住了:“哎哎,你别着急,我认识他们!”

  张蔷薇一愣:“真的假的?”

  “就是之前我给你说的在海滩遇到的那对儿父女,喏,你看那个小女孩儿,就是陈丝丝!”

  张蔷薇看了看陈丝丝,果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他们这是做什么呢?”

  边琳琳也是一头雾水。

  要说临时起意来一曲,那也不是不能理解。

  可是……

  这穿得是啥?

  难道这穿着也是临时起意?

  《神经病之歌》听得一干人有点怀疑人生,尤其是那些原本就学过二胡的人,开始对自己的老师产生了怀疑。

  以前的老师……会不会就是个半吊子?

  可当初学的时候是在专门的艺校学的啊,对方还是教授呢。

  一首曲子,搞得原本还算懂的人不懂了,不懂的人却来了兴趣。

  恩,原来二胡竟然这么好玩,能够拉出这么风骚多变的声音,回去之后报个补习班试试。

  可以预见到,接下来不少人去报补习班,都会发生不小的摩擦。

  诸如为什么人家的二胡能够发出那种声音,偏偏你的二胡不能发出那种声音。

  难道说你的二胡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而人家的二胡已经变成了身经百战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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