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从军入伍,整一年半_将门骄女之天生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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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从军入伍,整一年半

  全本将门骄女之天生凰命!

  “咦,小凤凰,我好像从你的语气里边,闻到了有股酸酸的味道诶……嘻嘻,吃醋了啊?”

  “……”

  “啊啊啊,我开个玩笑而已嘛!你别突然一下子冲到前面去,还走那么快啊?!当心摔着!”

  “我解释!我老老实实,一五一十,统统解释给你听还不成吗?”

  “好,你说。”

  “他是我……从军时的同伙。”

  “……”

  “啊啊啊!你怎么又走那么快?!这深更半夜荒山野岭的,我没事骗你干嘛?”

  “阿庆,大周军方明令,女子,不得从军!这人……又怎么可能是你从军时的同伙?”

  “正常情况下,的确如此。呵,但咱不是……不走寻常路么?奇怪了,以往不是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信地?”

  “……”

  不是不信,而是……不想。

  凰钟默默在心里边,补充道。

  他放慢了脚步,重新,走在了少女后边。

  忽然,想起初见时,自己被她两只手上,大大小小的伤口血痂,给吓了一跳的画面!

  胸腔最深处,没来由,生出一股子酸涩悲凉之感。

  像是有上百万只白蚁,沿着血脉直抵心房……最柔软的部位。

  下了狠劲拼命咬!

  疼得身体里边,每一个骨头,都在发抖。

  ……

  ……

  下了山之后。

  莲庆让凰钟先进到车厢里边,接着,一记手刀,对准尉缭的后颈,将其打晕过去。

  之后,把人给绑在马车板上。

  确定没问题了,右手撑在马车板上,腾地一下,跃了上去。

  同时,还不忘,一手紧握住缰绳,一手扬起马鞭,往车板上啪地一抽。

  喝道。

  “驾——!”

  车辕碾压地面,再一次,发出嘎达嘎达的笨重声响。

  ……

  ……

  中途,两人一直断断续续,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总之,他问什么。

  她便答什么。

  同样。

  她问什么。

  他就答什么。

  整场对话,十分琐碎,且没有重点,就像是一块放久了的老井记糕点,吃进嘴里边。

  不再有刚买回来时,那种入嘴即化的美妙口感。

  而是,很干,很硬,比起搁了三天的冷硬馒头,似乎还要来得更加咯牙!

  其中,稍微有那么几句……令莲庆留有点儿印象的问话。

  是他认真问自己——

  为何想要从军?

  何时,何地,怎么认识这个人的?

  具体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

  ……

  什么关系啊?

  莲庆驾着马车,脑海中,记忆忽然如雪片般,哗啦啦,迎风飞舞。

  又好似一台电影时光机,一帧一帧的,将她过往的岁月。

  点点滴滴。

  尽数,播放出来。

  历历在目——

  ……

  ……

  大周武帝,初,十一年。

  莲庆,十一岁。

  从军入伍,整一年半。

  ……

  ……

  最初的三个月,顺利,从地位卑微的伙头兵,晋升为一名普通车兵。

  即——步卒。

  后面三个月,军中一年一度的武场比试。

  一举夺魁!

  成功,进入左中右三军中,地位最高,前途最为光明,背景最为深厚的右军。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边,参与大大小小战役,共计不下两百三十余场。

  累计军功,斩杀魔族兵脑袋统共算起来,超过五百余颗!

  按照大周军方规定。

  每十五颗人头算一份军功,她现在的职位,升为百夫长,已然……是绰绰有余。

  只不过,由于右军某种不可说的缘由,以及自上面流传下来的某些个通用潜规则。

  奋勇杀敌,身上落了大大小小伤口无数,好几回差点就被阎王爷给收进地府,生死一线间的莲庆。

  职位,一年时间过去了。

  依然,还只是一名普通的步卒。

  车兵!

  原因很简单。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边,她累计的军功,统统都被上边的人,给平均分摊吃进肚子里边消化掉了……

  等年关一过,这些人将她的功劳写进自己的密函,报到军方总部,盖上印鉴。

  到时候,来年就又是……那一批人。

  升官的升官,上位的上位,发财的发财。

  原先是什长的,晋升为百夫长。是百夫长的,则极有可能,晋升为千夫长。

  而千夫长,再往上爬,便是——师氏一职。

  至于,落到莲庆这样的小兵手里边,非要说,有什么落得比之前多的话……顶天,就是多了那么一两百枚干巴巴的刀币。

  正常来讲,应该在这数量上乘以十甚至是二十、三十、五十才对!

  然——

  很多时候,在很多现实的情景里头,正常才属于非常态。

  不正常……反而是生活中的正常态。

  莲庆惯来是不肯吃亏的性子!

  但轮到该忍,该吃亏的时候,她绝对可以做得比谁都要好。

  不会在面上,表露出哪怕一丁点儿……不满情绪。

  要知道,就算是三千年后的现代。

  公平与正义,绝佳优势机会与资源,绝大多数时候,也是属于强者的!

  正如,统计学中,白纸黑字清楚写明了的——一个国家,百分之九十八的财富,掌握在仅仅……百分之二的人手里头。

  余下的那一点点,肉眼根本看不见的肉沫渣子,留给百分之九十八的人去抢,去争!

  去相互指责谩骂!诋毁!吐口水!

  打得头破血流!

  死去活来!

  ……

  ……

  前世。

  莲庆,自地狱十九层爬出来。

  依靠自己的大脑跟双手,加上前夫的家世为助力,方才得以……亲眼窥见某一部分真相。

  有的时候,有些事情,知道或者听说过,是一回事。

  亲眼所见,则为……另外一回事。

  是故,她能忍常人所不能忍!

  前提,是仅限,一定时期,一定范围之内——

  毕竟,忍耐这玩意儿,时间一长,就会跟过了期的食物一样,变了味道。

  一不小心,成了习惯?

  那可就太糟糕了……

  ……

  ……

  说实在话。

  无论哪一个时代,无权无势无半点背景的小兵,想白手起家?

  一点一点挣军功,从最底层一步步,慢慢慢慢,打拼上去!

  一路顺风顺水,并成功活到最后。

  本就是——一件可能性极其微小的事件!

  因此,这些军功,勉强,相当于莲庆向上边交的一种保护费。

  变相的……给自己暂时先挣一些印象分。

  让上边的人知道,自己乃大为可用之材!

  道理,莲庆当然懂。

  她一开始,也确实是这么计划,这么去做的。

  但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上边的人,不能是一群只晓得贪功无耻,尸位素餐的酒囊饭袋!

  否则,她只会像一头老驴般,被活活用死!

  而连多吃一口食物,都成了奢望。

  莲庆骨子里,从来……就是个极为霸道之人。

  自己功劳被抢,怎么可能半点也不生气?!

  只不过,她还留有后手,犯不着逞一时痛快罢了。

  更何况,她的东西……

  她当初,既然给得出去!

  那么,之后。

  便理所当然,拿得回来!

  她不给。

  谁也休想抢……!

  任你大周武帝还是大荒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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